工业用地有哪些情况不能进行转让?
1.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,未建有厂房的土地,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,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,收回土地使用权;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,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。
2.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,并且投资(扣除土地成本)未达到投资总额25%的不得转让,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,收回土地使用权。
3.凡享受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已完成厂房建设(含投资超总额25%)的工业用地,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,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,并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(使用权终止日期不变)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。
4.已办理金融的工业用地不得转让。有、2、3项情形的,按上述规定结合省国土资源厅《关于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》的意见办理。
5.按程序被查封的工业用地,未经人院裁定不得办理转让。
6.实际已将工业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办理转让,必须按用地处理,追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转让或收回土地使用权。
7.共同共有土地使用权,天津厂房出租,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,不得转让。
8.土地权属有争议的不得转让。
9.已列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,不得转让。
工业企业租厂房,都是以实际需求为导向。要考虑一下几个因素
1、成本因素
厂房价格、能耗价格、采购成本、运输成本、人工成本等因素。
2、厂房规格因素,比如面积、层高、天车、货梯尺寸、承重,水、电、通讯、路面等配套设施情况。
3、政策因素,当地是否有补贴政策、产业扶持、融资政策、人才政策等。
4、产业因素,包括产业入准标准、产业配套。
高速出口附近的单层厂房,给大家推荐一个,位于天津市,新建的、全新的、单层厂房,高速口附近。
5栋单层厂房,6100平米至6700平米,层高15米,梁下高度10.5米,每栋4个天车,每个天车10吨,1栋双层厂房,3100平米,层高9.7米。以上厂房,钢结构,消防等级丁类,电量1600V,可增容。有房产证,有区域环评。
不同的类型的厂房,适合不同行业要求,那么,在企业选址过程中,注册公司前,就要找到适合的厂房,在选厂房的时候,企业该如何选择适合的厂房类型呢?载体推荐
1、U型厂房
厂房面积3700㎡,3层,首层层高5米,第二层层高3.5米,第三层层高3.5米;
2、独栋厂房
厂房面积2600平米,三层,首层层高7.2米,第二层层高4.2米,第三层层高3.6米;
3、生产型双拼厂房
厂房面积1800平米,三层,首层层高5米,第二层层高3.5米,第三层层高3.5米;
4、研发楼(生产型厂房配套研发楼)
厂房面积1550平米,三层,首层层高7.2米,第二层层高4.2米,第三层层高3.6米;
5、独栋厂房
7490平米,6层,首层4.2米,其他层高3.8米,厂房框架结构是钢筋混凝;
6、双层独栋厂房
3000㎡,首层层高6米,二层层高4米,可用于医疗器械企业的生产、办公、仓储。
7、独栋厂房
2675平米,2层,首层高4.2米,其他层高3.8米。